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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1-03-22 17: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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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县法院工作报告第1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工作回顾

  

2010年,县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工作重点,恪守“公正、规范、为民、清廉”的院训,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全面规范司法行为,突出抓好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853件,审、执结4771件,同比上升23.92%,结案率为98.31%,审(执)结标的额1.6亿元,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

  

  一、以司法公正为目标,审判、执行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职能,全力推进规范量刑,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93件,依法对359名被告人判处刑罚,结案率100%。一是抓严打。依法严惩贩毒、抢劫、强奸、故意伤害、重大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如马云飞等结伙连续入室盗窃15起,数额达数万元,我院依法对首犯马云飞判处11年有期徒刑,判处其他同伙5至10年有期徒刑。对犯罪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年共审结犯罪案件14件21人。二是抓规范。作为全国试点法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一年来,我院共适用规范量刑模式审理试点案件195件、246人,当庭宣判36件,当庭宣判率为16.9%,比上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刑事审判出现了“一低一高三无”的良好局面,即上诉率低,当庭宣判率高,无发回重审或改判、无抗诉、无涉诉访,公正与效率成为我院刑事审判的品牌,受到最高法院熊选国副院长的题词表扬,并选定我院作为全国量刑规范化改革的“第一庭”开槌,中央电视台等四家中央媒体及省内外多家媒体采访报道,赢得社会广泛好评。三是抓和谐。切实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力度,最大限度地调和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对立关系,全年审结此类案件78件,民事部分调解率达75%。如安建敏和常幸幸互相伤害案,本案在侦查和起诉阶段,两家人多次上访,影响较大,我院最终运用感情疏导和法律知识教育并重的方法调解结案。四是抓教育。加大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的工作力度,力促失足青少年悔罪自新,回归社会。全年共受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6件58人,其中对32名犯罪情节较轻、悔改态度较好的未成年人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判处缓刑,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职能,努力化解各类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3702件,结案3632件,结案率98.11%,其中,调撤率达68.9%,基本实现了一审定纷争,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积极审理破产案件。注重工作方法,坚持提前介入,积极参与企业的破产准备工作,帮助解决疑难问题,确保企业实现无震荡破产。8个企业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通过债权人会议批准,在实现国有资产收储的前提下,破产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债权人的利益得到双重保护,确保了国有企业改制的平稳进行。二是创新调解工作方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根据具体案情、当事人心理特点等不同情况“对症下药”、耐心调解,力促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握手言和。如郭明发与张明建因买卖纠纷发生矛盾,引起殴打,双方均找人准备教训对方。此案诉讼到法院后,我院着重调解,引导双方认识到各自的过错,最后促使双方和解,继续进行生意往来。三是依法制裁失信行为。维护诚实信用的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和安全交易的市场环境。如周丽、单红杰等状告县医院对单挽生中毒死亡救治不力,要求赔偿,经南京医科大学鉴定,县医院不存在医疗过错,但众原告不服,四处上访。我院派资深法官热情接访,耐心讲法释理,最后促使原告方心服口服,表示息访,自愿撤回起诉。四是努力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全年审理这类案件1958件,倡导良好道德风尚,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各种不利于家庭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安定。五是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依法审结医疗服务、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987件,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此外,切实加强审执配合,在起诉前和审理过程中及时采取保全措施,避免当事人转移或隐匿财产,防止失去执行条件,为执行打好基础。

  

(三)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协调职能,着力促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3件,结案率100%;受理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436 件,准予强制执行419件。一是坚持审判中立原则,做到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并重,努力维护良好的行政管理秩序。二是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积极化解行政机关和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三是积极发出司法建议,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先后发出司法建议7件,有效地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四是积极参与创新人口与计生工作管理机制,强化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集中力量,抽调42名干警在6个月内对人口与计生部门申请执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开展专项强制执行。通过最大限度地采取强制措施,直接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235.3万元,当事人主动交纳173.2万元,两项合计共执行社会抚养费400余万元,一举打破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疲软这个多年制约我县人口和计生工作的瓶颈,在全县树立了依法生育和规范管理意识,为今后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打开了突破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充分发挥执行工作的权益保障职能,强力惩治失信行为,维护社会诚信。 全年受理815件执行案件,执结803件,执结率98.53%,结案数同比上升54.4%,执结率同比上升6.1%,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位。一是全力开展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根据最高法院统一部署,集中力量对历年执行积案摸底清查,登记造册,逐件制定执行预案,集中时间,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共清理并执结执行积案379件,标的额0多万元,结案率为95.2% 。妥善解决外地法院委托执行案件84件,实现了最高法院提出的“无执行积案法院”的目标要求,我院作为基层法院代表在全省清理执行积案总结表彰会上作典型发言。二是实施“分段集约执行”新机制。为最大限度地防止人为因素对执行工作的干扰,防止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促进廉洁执行,我院将案件执行过程划分为执行启动、执行财产查控、执行财产处置、执行异议审查、执行结案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配置不同的工作机构和人员进行集约执行。通过分段执行,规范了执行行为,减少了重复劳动,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提高了执行效率。三是积极推进和谐执行。在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权益的基础上,积极推行以物抵债、分期执行等人性化执行方式,努力提高执行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年执行和解167 件,执行和解率为20.1%。四是强化民生案件的执行。穷尽执行措施,实现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如张子英等人申请执行张俊等交通肇事赔偿案,系多年老案。案发后张俊下落不明,且无财产线索。张子英因家庭特困,到处上访。我院在多次执行不能的情况下,张榜公示,征集该案执行线索。最后查到被执行人有两台车在XX营运,便连夜赶赴目的地,成功查封。被执行人不得不将赔偿款如数履行。此外,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院不断完善执行救助制度,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以司法为民为目的,审判作风建设取得新突破

  

——文明窗口建设更加深入。一是加强文明窗口建设。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服务中心,对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针对一些涉诉群众缺乏法律知识不会打官司的问题,加强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把有关收费标准、诉讼程序规定等在立案大厅公布,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二是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17.7万多元。三是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严格执行值班法官导诉和首问负责制,一年来,共为当事人提供导诉服务1274 次。四是建立诉前速裁调解新机制。全年诉前速裁简易民商案件269件,均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多元调解机制更加完善。一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相结合的“三级联动”大调解网络为依托,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密切配合,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室、巡回审判点以及各乡镇兼职调解员的作用,真正化民忧、解民困、了民愿,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各人民法庭共进村入户巡回开庭217次,借助“三级联动”调解网络化解各类纠纷120余起。如我院审理的工业园区19户蔬菜专业户共同起诉高某买卖蒜片货款纠纷案,众原告起诉时已派人日夜把守着被告盛放价值200多万元蒜粉的仓库,并随时准备自行分割。我院受理此案后,为避免发生哄抢事件,及时对该公司这批蒜粉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先后3次召开债权人会议,终于促使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化解了一起一触即发的群体性纠纷。二诗开增选18名人民陪审员。目前,我院人民陪审员数已达到42名。我们积极引导人民陪审员投身于司法实践,全年邀请他们参与审判案件543件,发挥其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帮助法官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

  

——涉诉信访工作更加有效。一是完善接待制度。实行周一到周五党组成员轮流接访,确保当事人来院诉求“能见官,有人接”,下功夫抓好初访,对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耐心倾听,全年接访来访群众1917人次,其中,集体来访22起、153人次,切实做到文明接访。二是一线解决难题。对于一些影响大、难度大、关系复杂的疑难案件,院领导挂牌督办,带案下访,加强与基层组织联系,积极排查涉法涉诉信访隐患,努力探讨实际解决方案,共同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全力化解积案。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等专项活动,共清理中央、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涉诉信访积案38件。通过深入细致地工作,共息访或阶段性息访28件,其中,成功化解进京访3件,非正常访1件,赴省访7件。如徐继营多次进京非正常访案件,我院组织专门工作组,与陶老乡党委政府通力协作,采取政策教育、法律宣传、亲情感化和政府救助等多种手段,促使这起在我县影响较大的非正常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三、以司法清廉为追求,法院队伍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我院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以过硬的班子带动人,以完善的制度规范人,用先进的文化凝聚人,以扎实的作风塑造人。

  

(一)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倡导全院干警“向党组看齐,对党组监督”,提出并实施“1234”工程,即:健全“民主集中制”一个原则;承担“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两个责任;坚持“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双重民主生活会”三项制度;起好“恪尽职守、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洁司法”四个表率,按照“政治最强、作风最实、纪律最严、廉洁最好”的标准,建设组织放心、干警信任、群众满意的班子。班子的示范力、感召力、凝聚力、统揽力、决策力切实增强。

  

  (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精心组织业务集训。共组织各类集中培训6期、600多人次,更新干警的知识结构,增强科学司法的能力。二是全面开展岗位练兵。组织中老法官和青年干警结对子,通过传帮带引,教学相长,岗位练兵收效明显。三是加强青年法官培养。一方面,鼓励青年干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及学历教育,又有17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2名干警进入法律硕士班学习。另一方面,实行青年干部轮岗锻炼制度,新招录的青年干部到人民法庭、信访部门等岗位锻炼,增强年轻干部综合素质。此外,还积极选派青年法官担任禁毒、拆违等全县中心工作,到村级挂职和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活动,促使他们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增强本领。

  

(三)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结合法院实际,落实反腐倡廉“三项任务”,努力做到倡廉常抓不懈,反腐警钟长鸣。一是建立廉政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弘扬正气,警钟长鸣。二是注意干警思想动态,发现不良倾向,适时诫勉谈话,打廉政“预防针”。三是充分发挥司法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的监督作用。建立廉政监察员制度,在各审判业务庭和人民法庭共任命 14名廉政监督员,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及时掌握法官廉政信息。先后邀请3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院检查视察和参与庭审旁听及执行监督工作,增强司法工作的透明度,连续多年保持全院“零违纪”记录。

  

  四、以司法规范为目标,司法政务管理开创新局面

  

一是创先争优活动效果明显。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深入学习沈浩、陈燕萍等同志的先进事迹,努力创新发展理念,奋力提升发展标杆,落实创先争优目标,把争创工作与建设学习型法院相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与“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相结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一年来,各项建设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法院系统的前列。去年底,市“两报两台”对我院创先争优成效进行了深入报道。

  

二是司法政务管理日益规范。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价检查体系,促进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量化管理、动态考核”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增强了考核体系的科学性和系统性。建立和完善了重大复杂案件审委会讨论、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案件流程预警、审务公开、判后释明等审判管理制度。规范司法技术服务工作,对涉法人身伤情鉴定和物品评估等事项均由司法技术室采取全透明的摇号方式对外统一委托,坚决避免暗箱操作。规范后勤保障工作,对重大项目开支实行公示制度,接受全院干警监督。工程建设项目一律进入县招投标中心,规范运作。加强警车管理,全部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严禁警务车辆的帆务出车。坚持实行办公、审判、执行、信访四区分开管理机制,党组成员定期督查,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庭审安全保卫工作得到加强,在全省司法警务安保检查中名列前茅。

  

三是法院文化建设成绩突出。坚持把文化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创建了荣誉室、廉政教育室、院史陈列室等一批文化建设设施,通过对全体干警精神文化的引领、制度文化的创新、行为文化的培育、物质文化的展现、学识文化的提升、廉政文化的警示,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精神风貌等发生了明显变化,初步走出了一条欠发达地区基层法院文化建设的成功之路。在去年5月全县“电力杯”创建文明行业礼仪竞赛中,我院代表队荣获一等奖;我院开展的法律“四进”活动,在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在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表彰会上,我院作了交流发言。

  

四是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全面适用案件流程管理软件,借助微机管理系统完成案件的立案排期、审限监控和网上传输诉讼文书等工作,建成了以电子科技为载体、以流程监管为内容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有力地提升了管理效能,走在了全市前列。加强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发挥网络优势,及时宣传法院工作信息,打造法院与社会的快速交流平台。目前,我院已经开通中国法院网XX频道,使院务活动进一步公开透明,方便社会各界了解法院、监督法院。我院还开通OA网络智能办公系统,大大便利了干警的工作、学习,提高了工作效率。

  

各位代表,经过全院干警近年来的不懈努力,XX法院在过去的一年里,进入到厚积薄发、良性发展的轨道,基本上实现了“全市创一流,全省争上游”的工作目标。我院各项工作综合考核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被评为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单位,全省首届优秀政法单位,全省法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第六届阜阳市文明单位。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厚爱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全体干警,向一直以来重视、关心、帮助、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有机统一起来,依靠党的领导解决人民法院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这是法院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司法方向的关键所在。二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使法院工作融入大局,注重实现从单纯办案到通过办案为发展县域经济服务转变,始终追求审执工作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是法院工作取得全社会信任和支持的前提和基础。三是必须坚持抓好队伍建设。按照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集中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人民法官队伍,这是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实保证。四是必须坚持抓好服务民生。确保人民法院始终成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重要防线,确保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得到司法维护,这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五是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社会在发展,形势在变化,法院要高质量履职尽责,必须立足实际,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出符合审执工作需要的新机制、新办法,这是法院不断前进的助推器和加速器。六是必须自觉接受监督。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力监督,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是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根本保证,也是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在需求。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一是极少数干警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对当事人缺乏耐心,态度生硬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少数案件质量不高,审限过长,效率不高;三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社会诚信缺失严重,裁判的自动履行率逐年下降;四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繁重的审判工作之间的矛盾突出,司法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院将在全社会的支持和帮助下,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1年工作思路

  

  2011年,是我县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县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院将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围绕服务和保障全县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自身发展这条主线,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问题, 进一步提升法院的司法能力,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推动XX“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坚持服务大局,能动司法,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是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做到“三个突出”:一是突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引导其合法经营,维护平等主体的合法权益。对骨干企业,要重点服务;对困难企业,要支持扶助。二是突出涉农案件处理,依法审理好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农副产品买卖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案件,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兼顾农民长远利益,促进新农村建设。三是突出服务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涉法重大决策,及时调整审判力量,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效果到位。通过司法实践活动,努力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二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刑事审判要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民事审判要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商事审判要注重维护诚信共赢的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执行工作要在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全面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举全院之力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三是全力构建社会和谐。坚决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在处理案件中,首先考虑用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同时坚持依法自愿的原则,使其更好地发挥化解矛盾的作用。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创新和完善诉讼调解工作机制,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考评机制,正确发挥调解方式的作用。建立“大调解”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工作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就近、就地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方式化解纠纷,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诉前,努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整体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着力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要在司法便民上有新作为。新的一年,我们要高标准建好“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立案信访文明窗口建设。目前,这项工程已经公开招标,临时接待中心正在投入使用。两个新服务中心建成后,真正做到“六有六少”,即“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让涉诉群众“少跑一次腿,少找一个人,少花一分钟,少费一点心,少误一次工,少花一点钱”,让人民群众深切感觉到司法文明。二要在司法为民上有新作为。坚持院领导接访、法官带案下访、巡回接访等好的做法,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工作,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三要在司法利民上有新作为。进一步完善巡回审判,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正高效。四要在司法护民上有新突破。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有新作为,要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加强分权制约,细化执行联动和威慑机制,积极推进强制执行立法,着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改革创新,规范高效,建立科学工作管理机制

  

以强化凝聚力和提高执行力为目标,大力开展“规范化建设创新年”活动。一要在推进司法公开上有新举措,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诉讼档案查阅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履职。二要在厉行司法为民上有新突破,围绕“公正、廉洁、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立案信访、流程管理、质量监督等一系列审判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三要在审判管理创新上有新进展。完善审判业绩考评体系,使审判管理覆盖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全过程,使每个审判人员的审判数量、质量、效率、效果都以数据形式得到具体体现,为司法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坚持从严治警,狠抓作风,全面提高司法队伍素养

  

新的一年,我们要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要抓好创建强能力。加大“学习型”法院创建力度,精心培育“专家型”法官,努力培养法官从全局的高度认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平衡利益、化解矛盾等方面的能力。二要抓好党建促审判。把支部建在审判一线,完善组织生活制度,继续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要抓好作风促转变。把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克服形式主义,密切法院、法官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四要抓好文化强操守。结合司法核心价值观探讨实践,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认真抓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的贯彻执行,加强法院文化示范建设,扩大法院文化建设的参与度和影响力。五要抓好廉政树形象。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司法廉洁教育,落实反腐倡廉措施,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确保法官队伍清廉如水,执法如山。

   

   各位代表,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XX县“十二五”规划新蓝图已经绘就,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人民法院的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我们坚信,有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有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县法院将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上更加奋发有为,在建设“人民满意、全省一流”法院的征途上更加大有作为,为构建经济繁荣、生活宽裕、文明祥和、安定团结的新XX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1年县法院工作报告第2篇

  各位代表:

  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全国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五年,也是人民法院工作发生深刻变化、取得重大进展的五年。五年来,在以领导人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2013至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82383件,审结79692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60.6%和58.8%,制定司法解释119件,发布指导性案例80件,加强对全国法院审判工作监督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8896.7万件,审结、执结8598.4万件,结案标的额20.2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8.6%、55.6%和144.6%。通过发挥审判职能,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

  各级法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48.9万件,判处罪犯607万人,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严惩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等犯罪。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大反恐怖反分裂反斗争力度,依法严惩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意见,依法严惩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恐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严惩贪污犯罪。坚持“打虎拍蝇”不放松,对腐败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健全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机制,严厉打击和震慑腐败分子。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办理贪污案件司法解释,审结贪污等案件19.5万件26.3万人,其中,被告人原为省部级以上干部101人,厅局级干部810人。依法审理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白恩培案中首次依法适用终身监禁,彰显党中央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依法惩治行贿犯罪,判处罪犯1.3万人。依法审理贪污扶贫款、农资补贴等犯罪案件,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涉农腐败。完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审理任润厚等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在经济上得到好处。依法审理“红通1号”杨秀珠等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正义的审判。

  严惩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制定办理盗窃、敲诈勒索、抢夺、抢劫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审结相关案件131.5万件,判处罪犯153.8万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结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等案件。严惩重大责任事故、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127.1万件。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犯罪案件57.1万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依法惩治暴力伤医犯罪,保护医务人员和患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发布办理传销案件等意见,审结传销、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案件28.2万件,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坚决惩治针对妇女儿童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为,审结相关案件13.1万件。制定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司法解释,对偷盗婴幼儿等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4685件。会同教育部等出台防治校园欺凌的意见,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各级法院审结相关案件4.2万件,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和“舌尖上的安全”。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依法从严惩治污染环境犯罪,审结相关案件8.8万件。

  严惩电信网络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意见,依法惩治网上造谣、传播秽物品等犯罪,依法审理“快播”公司传播秽物品牟利等案件,净化网络空间,决不让网络成为法外之地。坚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出台适用法律意见,审结徐玉玉被诈骗等案件1.1万件。出台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司法解释,严惩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信息等犯罪行为,维护公民信息安全。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大力推广陕西富县“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江西寻乌法院参与乡村治理等经验。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社会风险防控。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审理于欢故意伤害案等社会关注案件中,加强以案释法,既体现法律尺度,又体现司法温度,实现法理情有机融合,让热点案件审判成为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

  二、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坚决纠正和防范冤假错案。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加强审判监督,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再审改判刑事案件6747件,其中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并依法予以国家赔偿,让正义最终得以实现,以纠正错案推动法治进步。深刻汲取教训,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指导意见,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对29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1931名自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完善人权司法保障措施。认真落实领导人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特赦罪犯31527人。落实公开审判、法庭辩论等诉讼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该严则严、当宽则宽。严把死刑案件质量关,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联合司法部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完善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等机制,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连续5年下降,有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台加强司法救助意见,发放司法救助金26.7亿元,帮助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受害人摆脱生活困境,加强权利救济,传递司法温暖。

  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制定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会同有关部门建成统一的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依法公开公正审理相关案件,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全面核查,决定收监执行70人,决不允许任何人享有法外特权,决不允许对任何人法外开恩。

  三、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级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3.8万件,同比上升53.9%。积极开展破产审判工作,开通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出台“执行转破产”意见,健全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审结破产案件1.2万件,重庆钢铁、东北特钢等破产重整案取得良好效果。制定公司法司法解释,规范公司治理,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审结买卖合同案件410.6万件,促进公平交易。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132.1万件,促进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服务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出台为我国企业参与境外贸易、投资等提供司法保障16条措施,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北京、天津、河北法院建立协作机制,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辽宁、吉林、黑龙江法院围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提供司法服务。天津、上海、福建、广东等法院围绕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依法公正高效审理相关案件。

  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出台加强金融审判工作意见,审结借款、保险、证券等案件503万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审结全国首例证券支持诉讼等案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完善融资租赁案件法律适用规则,支持和保障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审结民间借贷案件705.9万件,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结互联网金融案件15.2万件,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严惩非法集资、内幕交易等金融犯罪,北京等法院审结“e租宝”非法集资案,山东法院审结徐翔等人操纵证券市场案,切实维护金融安全。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产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出台加强产权司法保护17条意见,依法审理各类涉产权案件,从严惩治损害企业家、创业者合法权益和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再审3起重大涉产权案件,其中直接提审张文中案、顾雏军案。发布7个保护产权典型案例。出台改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帆有制经济等意见,制定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10条具体措施,发布10个平等保护帆有制经济典型案例,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着力营造保护企业家干事创业的法治环境。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发布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纲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作用,各级法院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68.3万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探索在知识产权审判中适用惩罚性赔偿措施,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依法审理“乔丹”商标争议行政纠纷、华为诉美国交互数字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服务美丽中国建设。出台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等意见,制定环境公益诉讼等司法解释,审结环境民事案件48.7万件,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依法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1万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83件、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52件。江苏、浙江、贵州等法院探索实施环境修复司法举措,促进生态保护。宁夏法院审结腾格里沙漠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责令8家企业投入5.69亿元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7.5万件,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协议选择中国法院解决纠纷。完善仲裁司法审查程序,支持仲裁在涉外纠纷化解中发挥更大作用。服务海洋强国战略,审结一审海事案件7.2万件,有力维护我国海洋安全和司法主权。依法审理“加百利”轮海难救助合同纠纷案,准确解释国际公约,促进完善海洋法治。加强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1.5万件,举办中国-东盟大法官(南宁)论坛、中国-中东欧国家最高法院院长(苏州)会议、丝绸之路司法合作(敦煌)论坛等国际司法会议,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

  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各级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3139.7万件,同比上升54.1%。制定关于劳动争议、食品药品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司法解释,审结相关案件232.5万件。明确工伤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海南、云南、陕西等法院设立旅游法庭,就地化解旅游纠纷。推广河南、湖南、四川等法院破解农民工讨薪难经验,依法惩处恶意欠薪行为,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294.4亿元。妥善审理涉及承包地“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126.1万件,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妥善审理涉及扶贫、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等案件,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和万事兴。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等14个单位建立家事审判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在山西、江苏、贵州、新疆等地118个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冷静期、心理测评服务等制度。依法为老年人追索赡养费,审结相关案件12.6万件。制定审理夫妻债务纠纷司法解释,明确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反家庭暴力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154份,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筑起“隔离墙”,切实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审结婚姻家庭案件854.6万件,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中华民族重视家庭的优良传统,让家庭成为人生的幸福港湾。

  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各级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1.3万件,同比上升46.2%,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司法审查支持“放管服”改革,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妥善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支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配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

  努力方便群众诉讼。推广安徽合肥“互联网+诉讼服务”经验,全国86%的法院建立信息化诉讼服务大厅,为当事人提供线上线下、方便快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发“智慧法院导航系统”,实现诉讼服务精准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内蒙古、云南、、青海等法院推广“车载法庭”,湖北、重庆、甘肃等法院在山区推广“背包法庭”,新疆和兵团法院深入农牧区开展巡回审判,广大法官深入田间地头、草场林区,就地化解纠纷,让司法更加便利人民、贴近群众。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律师服务平台,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充分运用全国法院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和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方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为当事人减免诉讼费19.9亿元,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法律援助,确保生活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保护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审结涉港澳台、涉侨案件8.1万件,办理涉港澳台司法协助互助案件5.8万件。签署内地与香港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判决等两个安排,拓宽司法协助范围。出台办理接收在台湾地区服刑大陆居民回大陆服刑案件规定等4个司法解释和文件,推进两岸司法互助。

  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出台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意见,推广涉军维权“汤阴经验”“信阳模式”“鄂豫皖模式”,军事法院和地方法院审理破坏军事设施、破坏军婚等案件91件,妥善审理有关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等案件,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与建设,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央宣传部联合开展“用公开促公正,建设核心价值”主题教育活动,在审判工作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出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司法解释,明确医院实施紧急救治免责的具体情形,为医生救死扶伤提供司法保障。依法审理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权系列案件,坚决维护英雄形象。依法审理“医生电梯内劝阻吸烟案”“朱振彪追赶交通肇事逃逸者案”,让维护法律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受到鼓励,让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受到惩戒,让见义勇为者敢为,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五、攻坚克难,“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

  各级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破解执行难,受理执行案件2224.6万件,执结2100万件,执行到位金额7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2.4%、74.4%和1.1%。

  推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2016年3月,在全国法院部署“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制定工作纲要和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高度重视执行工作,普遍将解决执行难纳入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有效形成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在北京、河南等地多部门共同参与下,北京法院顺利执结全国首例万吨粮食异地执行案。

  有效破解查人找物和财产变现难题。与公安部、银监会等10多个单位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共查询案件3910万件次,冻结款项2020.7亿元,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建立全国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2017年3月上线以来,共进行网络拍卖36.9万次,成交额2545.3亿元,溢价率52%,为当事人节省佣金78亿元,在高风险的司法拍卖领域实现违纪违法零投诉。

  不断健全执行管理体制机制。在浙江、广东、广西等地开展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改革试点。建立执行指挥中心,推行执行案件全程信息化管理,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体系基本建成,执行管理模式发生重大变革。制定财产保全等15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等33个指导性文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挂牌督办,切实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

  强力实施联合信用惩戒。认真落实中央深改组部署,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联合国家发改委等60多个单位构建信用惩戒网络,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共同发力的信用惩戒体系。创新工作机制,江西法院建立“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河北、山西、内蒙古、青海等地法院开展专项行动,有效执结大量案件。全国法院累计公开失信被执行人信息996.1万人次,限制1014.8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391.2万人次乘坐动车和高铁,221.5万人慑于信用惩戒主动履行义务;加大对抗拒执行行为惩治力度,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罪犯9824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初步形成,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意见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全面推开,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但没有做成的改革,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深化法院组织体系改革。按照党中央部署,最高人民法院设立6个巡回法庭。2017年,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2万件,占最高人民法院办案总数的47%,实现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被群众称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发挥巡回法庭贴近基层一线、就近化解纠纷的优势,共接待群众来访4.6万人次,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接待来访总量下降33.2%,助力维护首都社会稳定。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建设,着力解决诉讼“主客场”问题。设立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和天津、南京、武汉等15个知识产权法庭,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水平。

  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从2015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变审查立案为登记立案,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率超过95%。加强监督,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问题。依法制裁虚假诉讼,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在福建、宁夏等法院开展跨域立案试点,构建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立案新格局,让长期以来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告状难”问题真正成为历史。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等基础性改革。全国法院从211990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其中最高人民法院遴选产生367名员额法官。积极开展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充实审判辅助力量,实现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完善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充分激发广大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构建全员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司法人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推进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着力构建新型司法管理体制。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改革意见,在全国法院试行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完善刑事诉讼制度。推广浙江温州、四川成都等地经验,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侦查人员、鉴定人、证人出庭作证机制,依法保障律师阅卷、质证、辩论辩护等权利,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上海、贵州高院制定常见犯罪证据标准指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办案质量。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繁简分流。推广四川“眉山经验”、山东“潍坊经验”、安徽“马鞍山经验”,强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矛盾。联合司法部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完善律师调解制度。坚持合法自愿原则,各级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处理案件1396.1万件。建立全国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及时便捷化解纠纷。出台繁简分流指导意见,全国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3241.6万件。积极推进要素式庭审、令状式文书、示范性诉讼等机制创新,切实提高司法效率。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沉阳、长沙、西安等18个地区开展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缩短办案周期,让正义的实现进一步提速。

  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在黑龙江、广西、重庆等地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提高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让人民参与司法、监督司法。完善陪审员参审机制,全国陪审员共参审案件1295.7万件。

  七、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基本形成

  司法公开取得重大进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将司法公开覆盖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开通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在满足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倒逼法官提升司法能力,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在国内外产生广泛影响。截至今年2月底,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庭审.6万件,观看量48.5亿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4278.3万份,访问量133.4亿人次,用户覆盖21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资源库。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建设,主动公开司法信息,让司法公正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

  信息化建设实现跨越发展。大力实施“天平工程”,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法院初步形成,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和智能化服务。全国3525个法院和10759个人民法庭全部接入专网,实现“一张网”办公办案,全程留痕,全程接受监督。通过电子诉讼、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信息化手段,减少群众出行,节约诉讼成本,促进节能减排。

  大数据应用持续推进。建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时汇集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信息,为法官和群众提供智能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推进审判领域人工智能研发,“法信”“数字图书馆”“庭审语音识别”等智能辅助办案平台上线应用,为法官提供类案参照、文书纠错等服务。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提供电子卷宗网上调阅服务。在吉林、浙江、海南等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实现多部门一网办案,纠纷解决更加便捷。在浙江杭州设立全球首家互联网法院,实现线上证据在线提取、线上纠纷快速审理,探索涉互联网案件审理新模式。

  八、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

  以领导人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为目标,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加强政治建设。坚决维护以领导人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认真接受中央巡视,狠抓整改落实。认真贯彻领导人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涌现出以黄志丽、刘黎、郭兴利、方金刚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先进典型。各级法院共有1777个集体、2739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奖励。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广大干警不辞辛劳,无私奉献,85名法官积劳成疾或遭受暴力伤害因公牺牲,他们什和国审判事业的忠诚卫士,他们用奉献诠释了为民情怀,用生命捍卫了公平正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坚持需求导向加强教育培训,各级法院共培训干警241.6万人次。着力培养高层次审判人才,评选209名“全国审判业务专家”。通过拉萨、甘肃舟曲等培训基地,培养双语法官,为少数民族群众诉讼提供更多便利。建立挂职学者、法律研修学者、法律实习生制度,推动完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强化经费保障,基层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加大对、新疆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法院援助力度。加强对基层法院工作监督指导,帮助基层提高审判质效。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各级法院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警1011人,对1762名履职不力的法院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严格执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等制度,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警示教育,从奚晓明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53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33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31人。

  九、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历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督查督办。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化司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等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办理代表建议1381件,在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充分采纳代表意见,促进公正司法。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人民法院87批次,通过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代表意见4530人次,不断拓宽监督渠道。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自觉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积极参加全国政协专题协商等活动,广泛凝聚共识。走访接待全国政协委员620人次,办理政协提案539件,及时采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死刑复核、民事执行等方面法律监督规定,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360次。通过“院长信箱”等平台,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召开新闻发布会117场,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各位代表,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以领导人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得益于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大环境,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法治中国前景无限光明。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领导人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根本在于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根本在于领导人总书记作为党中央核心和全党核心的掌舵领航。五年来成绩的取得,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机制等与新时代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二是司法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深化,一些关联度高、相互配套的改革举措推进不同步,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法院队伍断层、人才流失问题较为突出,基层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机制还需完善。四是内部监督机制尚待进一步健全,司法作风不正、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有的法官徇私枉法、以案谋私,严重损害司法公正。五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呈逐年攀升态势,一些法院办案压力巨大,有的法官长年超负荷工作,身心状况堪忧。六是司法人员履职保障还需加强,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建议

  2018年,人民法院将坚持以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宪法修正案,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国法院开展全员轮训,持续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坚持以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领导人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紧密联系实际,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二是依法惩治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渗透颠覆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等犯罪活动,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涉涉爆、黄毒、传销、拐卖妇女儿童、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认真贯彻国家监察法,推动司法审判与国家监察有机衔接。依法惩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三是依法审理经济领域各类案件,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完善司法政策,依法审理破产重整、金融纠纷、股权纠纷等案件,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保护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认真落实中央深改组通过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知识产权诉讼制度,优化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法治环境。完善环境资源审判机制,促进绿色发展。认真落实中央深改组通过的《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和知识产权审判,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推进“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涉港澳台、涉侨案件审判,积极办理司法协助互助案件。保障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实施,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服务雄安新区、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法审理涉及教育、就业、医疗、消费、婚姻、养老等案件,加大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力度,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格追究违法生产经营者责任。依法审理各类涉农纠纷,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推广一些法院设立涉军维权法庭的做法,依法审理涉军案件,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切实维护国防安全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服务和支持军队改革与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线上与线下结合、诉讼与调解对接的司法服务。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共同促进公正司法。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任务十分繁重,人民法院将全力以赴,整体联动,不畏艰难险阻,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坚决攻克执行难这一妨碍公平正义、损害人民权益的顽瘴痼疾。

  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定不移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作斗争。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时推广上海等先行改革试点地区经验,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违法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人民法院改革已进入全面配套和纵深推进阶段,我们将不惧困难和挑战,坚持改革不停步,不断释放改革红利,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获得感。

  六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扩大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及各类司法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信息化、人工智能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完善智能审判支持、庭审语音识别、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世界一流的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深度运用审判信息,促进社会治理。将社会主义司法体制优越性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七是建设过硬队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法律适用研究,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基层建设,关心关爱干警,保护法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领导人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21年县法院工作报告第3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19年工作回顾

20019年,县人民法院在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以服务彭泽繁荣发展稳定大局为使命,全力推进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共受理各类案件4251件,办结4100件,结案率96.45%,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5.85%和9.07%。员额法官人均办案178.26件,人均办案数处于全市第一方阵。20019年8月,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一、着眼全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司法办案迈上新台阶

坚持创新有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受理诉讼案件2475件,办结2450件,结案率99%,结案率位列全省第十二,全市前三名。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66件,审结155件,结案率为93.37%,判处罪犯204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依法严惩方针,成立专门审判团队,对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目前在审涉黑案件共6件30人。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功能,加大力度打击影响全县社会稳定的“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刑事案件48件,判处罪犯人;坚决依法打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职务犯罪案件2件4人;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串通投标等犯罪案件10件15人。依法对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从严打击,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理此类犯罪30件30人,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10.7“后八轮”交通肇事案,宣传了法制,震慑了犯罪。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推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妥善审理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环境资源案件33件,服务美丽彭泽建设。3月7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两会特别节目——《公平正义在身边,为了绿水青山》,正面报道我院审判的一起滥伐林木案件。

加强民事审判,促进社会和谐。受理民商事案件2269件,审结2255件,结案率99.38%。审结合同纠纷案件1509件,占民商事案件的61.32%,涉案金额2.78亿元。其中,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小微企业融资借贷合同纠纷等案件512件,维护了正常金融市场秩序;审结买卖合同、经营合同纠纷等案件369件,维护了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审结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等案件53件,规范了房地产交易行为。办结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566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了群众切身利益。审结涉农纠纷案件136件,保障和服务了乡村振兴。加大调解力度,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社会和谐。如芙蓉墩镇五联村三组63户村民与张某等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63户村民要求赔偿土地毁损和修复费用143万元,我院多方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协议。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创优涉企案件办理方式,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依法治县。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审结3件,结案率100%。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37件行政非诉案件依法审查后作出裁决,交付强制执行,支持了行政机关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重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沟通、理解。按照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受理法院开展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理性开展行政诉讼,依法维护权利。

二、迎难而上,全力破解执行难,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

受理执行案件1776件,已执结案件1650件,结案率92.91%,收、结案同比分别上升22.23%和25.38%,结案标的1.44亿元,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有新进展,执行工作考核位列全市前三名。紧紧围绕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全力破解“执行难”。经过努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到第三方评估要求。讲究执行方式方法,常态化开展“凌晨执行”“节日执行”“周末执行”,力争让胜诉当事人及时获得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丰富执行手段,采取线上查控7616人次、冻结被执行人账户3773个;线下查控718人次、冻结被执行人账户556个、划拨被执行人存款1120次;要求协执单位协助执行348次;发出限制高消费令809张;边控18人、发布悬赏执行公告5人,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20人次,着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督和惩戒机制,为诚信建设注入法治力量。特别是重视拘留、拘传等人身强制措施的运用,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予以震慑。拘传486人次、拘留80人、罚款16人,执行效果良好。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对农民工讨薪、赡养抚养、交通事故赔偿、建筑工程款等涉及群众基本民生的案件,开辟执行“绿色通道”,采取集中执行模式,优先投入人力物力实行快执快结,确保群众基本权益及时实现。执行涉民生案件336件,标的3650.6万元。如棉船镇棉农追讨棉花款案执行过程中,我院多方查找被执行人张某下落后赶赴深圳,通过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拘传张某回彭泽,将21名棉农45万余元棉花款执行到位。强力攻坚外出躲债案件,采取悬赏执行等手段查找被执行人行踪,一旦得知准确讯息,及时组织人员外出拘传。出省执行76人次,执行案件38件,标的2600万元。如申请人周某与宗某机动车责任事故纠纷一案中,宗某无房无车无财产可供执行,且下落不明。执行人员连续两年大年三十到宗某父母家蹲守均无果。后经多部门配合,查找到宗某在浙江温州务工线索,执行人员立即赶赴浙江,连续蹲守两天成功将其拘传至彭泽并采取拘留措施后,多次组织双方协商,最后达成分期还款协议。

三、心系民生,不断强化服务举措,司法为民迈出新路径

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让当事人走进一个厅,事务全办清。做好诉讼引导,推行“柜台式”窗口服务,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在院机关和三个基层法庭均建成诉讼材料收转发e中心,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诉讼事务。首问责任制、诉讼引导制、岗位责任制等便民制度进一步落实,立案登记制工作有条不紊。将微信调解、qq送达等新媒介引入简单民事案件办理流程,切实提高办案质效。为方便当事人跨地域诉讼,上线并办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27件,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深入乡镇村组、田间地头开展巡回审判和推行夜间法庭、假日法庭办案方式,现场调解、化解纠纷。落实司法救助措施,为弱势群体维权开通“快立、快审、快执”的诉讼通道,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执行)费81.6万元。启动民事分调裁工作,将简单案件集中快速处理,缩短办案周期。落实“院领导接待日”、领导带案约访下访等信访工作制度,每天都安排一名院领导到诉讼服务中心接访,做到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推行文明用语,制作文明用语提示牌悬挂在显著位置,提升诉讼服务窗口服务水平。深入开展脱贫攻坚行动,加大帮扶力度,投入扶贫资金17万元,发放各类法律、政策宣传材料1000余份。注重引入司法元素,在努力为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提升了他们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维权的能力。组织青年干警开展学雷锋活动,为县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宿舍配备空调4台,让学生有一个好的休息环境。筹措资金5万元,援助浪溪中心完小建成多媒体教室。向新农村建设联系点支援帮扶资金9万元,协调资金18万元帮助新农村点修建组组通公路800米。广泛开展司法宣传,在媒体上稿600余篇。选派6名业务骨干深入全县行政村宣讲,向全县乡镇和相关单位赠阅《人民法院报》、《新法制报》等,服务法治彭泽建设。

四、严字当头,全面落实从严治院,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煅炼,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缅怀革命先烈”专题党性教育,严格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信仰,忠诚司法事业。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对政治理论及审判业务的学习,共派出21批146人次参加上级法院及县级相关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形成了学理论、钻业务、练技能、强素质的良好氛围。以提升法官庭审驾驭能力为突破口,定期组织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案件质效分析,交流办案心得,总结审判经验,切实提升审判质效。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领导共承办案件1650件,占办结案件总数的40.24%,全院上下形成“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浓厚氛围。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纪律成为“高压线”。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整治“四风”,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全年提醒教育65人次。严格落实审判执行纪律、司法巡查、请销假、上下班纪律等制度,抽查上下班纪律、会风会纪、庭审规范化、执行工作规范化等纪律情况23次。开展廉文荐读,组织学习各级各类违法违纪情况通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进行正反面教育,让干警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隔离带”,让干警做到不碰法律红线,严守法律底线,维护公平正义。

五、借力科技,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智慧法院建设实现新跨越

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实现科技强院。运用审判流程管理平台,全面实行“网上办公办案”,司法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深化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全面运用文书一键上网系统和智能纠错系统、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不断提升审判工作智能化水平。开展法官e助理省级试点工作,通过海量裁判文书比对,提升工作效率,减少办案瑕疵。全面推进庭审直播,将庭审直播作为法院“一院一品”创新工程,在中国庭审直播网直播案件1395件,位列全省第二,全市第一,直播率全省第一。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中心平台,并把数据提取作为评价工作质效和法官业绩的重要依据,提高司法决策管理科学化水平。6月29日,省委改革办《江西改革动态》第46期用6页篇幅,专题介绍了我院“智慧法院”建设情况。

全力推进人民法庭标准化建设,各人民法庭均建成四级专网、诉讼材料收转发e中心、科技法庭、司法公开自主服务终端、视频会议等现代科技应用设备,法庭科技化水平获得质的提升。8月,我院三个人民法庭全部通过验收,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实现人民法庭标准化全覆盖,马当法庭还被评为全省示范法庭。

六、强化监督,着力改进法院工作,司法公信得到新提升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积极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落实人大会议决议,认真办理批转的信访件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诚恳接受县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委员提案,有力地促进工作提升。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络,充分听取意见建议,配合代表、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邀请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执行指挥中心和马当法庭。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配合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重大且有影响的案件、现场监督重大执行活动。广泛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理解、关心和支持。10月22日,我院组织20余名干警,对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清场腾房并交付,邀请县公证处现场公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电视台对本次执行进行现场监督。通过多方监督,认真查找工作上的不足、作风上的差距,立行立改,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县人民法院在队伍建设、审判执行、智慧法院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支持与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始终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深知,当前法院工作与人民群众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与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相比,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工作机制还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二是新型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怕、慢、假、庸、散”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还存在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四是案件数量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难以缓解,加班加点是常态;五是法院队伍青黄不接,人员流失问题较为突出;六是执行难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坚持以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彭泽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持续深入开展“争创一流”活动,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队伍建设、维护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为“法治彭泽”“平安彭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抓党建促队建,着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以党建为龙头,深入学习贯彻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弘扬井冈山精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强化理想信念、革命传统和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

二是聚焦司法办案第一要务,着力维护稳定发展大局。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仗、整体仗,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化解民商事纠纷,促进和谐发展。积极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加强诉调对接和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运用。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措施,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审慎处理“三农”纠纷,保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是优化司法为民服务,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设置,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工作。完善诉讼便民利民工作机制,优化便民为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对司法有更多获得感。改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动案件速裁,实实在在地提高审判效率。巩固和深化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各项司法便民举措,顺畅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是全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审判工作科技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着力在业务办理网络化、司法公开阳光化、司法服务智能化等方面实现更大提升。发挥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审判领域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诉讼服务便利化。

各位代表,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我们将坚持以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紧盯一流、创新挖潜、补短增优、整体进位,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彭泽,共绘新时代青山好处惟彭泽新画卷而不懈奋斗,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彭泽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行政诉讼相对集中管辖:将原来分散由不同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交由若干特定的法院集中管辖和审理,以解决目前司法环境不佳、案件数量不足、法官队伍不稳定等困扰行政审判工作的现实问题。目前九江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法院为庐山法院和永修县法院。

2.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也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个目标,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化解或办结率不低于90%;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3.诉讼材料“收转发e中心:通过诉讼材料收、转、发事务集约化、智能化管理,实现诉讼材料类辅助性事务从审判工作中的完全剥离,减轻了审判人员负担。

4.跨域立案:是指法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跨区域异地办理立案诉讼服务事项。

5.分调裁:将复杂案件和简单案件分类处理,做到“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提高简单案件的处理效率,通过分流合理配置司法资源,保证复杂案件审理的质效,使不同案件获得不同的审判保障,缓解有限的司法资源和激增的司法需求的突出矛盾,实现公正和效率的合理平衡。

6.智慧法院: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7.法官e助理:是以网上办案、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等为前提,在案件信息、卷宗数据电子化网络化的基础上,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为法官在阅卷、开庭、文书撰写、裁判等核心审判环节提供智能化、一体化辅助服务,是具有江西特色的智能辅助办案应用体系平台。

8.庭审直播:是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一项新举措。通过在互联网直播庭审过程,不仅对加强法院公开审判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提升法官办案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使人民法院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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